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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店“刷单”如何防止上当

2016/10/18 8:36:13   阅读:1374    发布者:1374

  现在的电商行业可谓是蒸蒸日上,可是也有很多人发现了新的商机。前段时间浙江省工商局近日宣布,半年内查获多家刷单平台涉案金额累计高达1.2亿元,涉案商家1.86万家,涉及蘑菇街等多个国内知名电商平台。其间工商部门还发现了新的问题——刷单灰色产业链上被坑的不止是买家,找人刷单的商家居然遭遇“黑吃黑”。深圳网站制作小编看到近日扬子晚报记者对“刷单”现象多方位调查还原一个除了欺骗还是欺骗的“刷单江湖”。

  食物链末端:消费者,3成多消费者信“刷出来的好评”吃过亏

  扬子晚报记者微调查也发现,尽管今年央视3·15晚会曝光了“刷单”的灰色产业链,消费者多了心眼。但依然有超过3成的被调查者有过信“刷单好评”上当的经历。

  “防不胜防啊!”大学生小曹表示,他看好评买了一盒玫瑰糖,但拆开后发现盒子里的糖块都粘在一起。但对方表示食品售出概不退货;而这家店在同类商家中综合排序靠前,销量和评分都挺高。

  消费者刘女士买到的物品有瑕疵跟客服说要退货。但客服跟她说给好评才能较快解决问题。“不知道有多少人和我一样迫不得已发好评,这网购好评还能信吗?”

  2006年开始网购的郑女士表示,十年来她已收藏了不少好店铺。到新店购物有点“冒险”,她看某家店的纱质小外套好评不少,花100多元买了件。到手一看,尺码和颜色根本图文不符。但她没时间扯皮衣服只好闲置在那里。“就当花钱买个教训”

  在出版社工作的网购达人米女士表示,好评不能全信网店肯定还有“刷单”。她总结了一些辨别技巧,如每条评价的措辞、语气都差不多的或者短时间内追加评价却不直接描述商品的,都有嫌疑这类她就不会买。

  食物链中端:网店主

  想刷“双皇冠”遭遇“黑吃黑”

  据浙江省工商局查获的案件显示,商家刷单还遭遇了“黑吃黑”,至少上百个商家轻信“只要598,五钻抱回家”本想给消费者下套没想到自己先被别人坑了……

  南京的淘宝店主王女士接受扬子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,自己就曾想找人刷单结果“偷鸡不成蚀把米”。“当时有个人在‘旺旺’上给我留言说,想刷钻可加他的QQ私聊。”王女士动心了她的淘宝店经营9年了是“一皇冠”,想刷成“双皇冠”。

  加QQ后,对方说“刷钻”很简单很便宜只需花1500元,他负责找“枪手”来店里买东西,接着给好评。对方信誓旦旦地说,打款后立刻安排保证一个月内刷出一个皇冠。

  按照对方提供的银行账号和姓名,王女士将1500元汇过去。“‘枪手’真的来了。”王女士说,但最后只有一个人买了一件35块钱的冷门商品之后就没有“下文”了。

  王女士向警方报案提供“骗子”的姓名、银行账号、以“骗子”作为法人代表的公司名称等一系列证据。但一查,发现除了公司注册地在湖北其他全是虚假信息。

  记者采访中,还遇到一些被骗的网店店主,但大多数店主都对刷单避而远之。“要刷的话也是拜托朋友,稍微撑一下场面而已。”经营母婴用品网店的黄女士说,她不会找人“刷单”平台对此管理和处罚都让她不敢越雷池一步。

  食物链顶端:网络骗子,藏得再深,法律终会收拾他们

  我们无法采访到引诱小雷刷单的神秘QQ号主人,以及骗常州王小姐刷单赚钱的幕后黑手,但他们毫无疑问在这条已经脱离了单纯刷单的“黑色食物链”上,扮演着位于顶端的暗黑角色。

 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,我们相信法律会收拾他们。

  从当前的法律法规看,直接对“刷单”行为作出规定的是《网络交易管理办法》该办法第十九条即规定:网络商品经营者、有关服务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服务,应当遵守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等法律的规定,不得以不正当竞争方式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、扰乱社会经济秩序。同时,明确规定不得利用网络技术手段或者载体等方式,从事以虚构交易、删除不利评价等形式,为自己或他人提升商业信誉的行为。该办法也首次以部门规章的形式明确了,“刷单”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。违法“刷单”按照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第二十四条规定,以虚假宣传论,可处以一万到二十万元的行政处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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